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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大發信全校師生:繁衍是性行為目的,同性無法對生命開放〉(轉貼自ETtoday生活新聞)
 
曾神父的文章,充分顯示著該觀點與現代世界處於一種平行障礙。
 
事實上,感情、婚姻與性行為並不是只有性交,性交也並不只有繁衍的目的,動物不會為了生小孩而做愛,反倒是人才會。再者,同性戀究竟是不是天生,知名性學家金賽和許多生物學家、性學家的研究都認為,每個人都有一定程度的同性戀傾向,而古今中外,同性戀本就充斥在社會的各個角落,綜觀其實,根本是社會主流價值觀在壓制這些自然性向的發展,怎麼會說同性戀是選擇後的結果?
 
用說謊、偷竊、菸癮來比喻同性戀者,是極為不恰當的說法,這就是一種偏見,而且偏見中還有偏見。謊言有各種緣由,類別更是繁多,影響又分很多層面,偷竊也是,難道同性戀的接吻行為和詐騙取財可以畫上等號?既然這些細節就已差異甚巨,焉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?否則,我也可以任意把神父比喻成性侵犯啊!然後呼籲大家排擠神父,這樣對嗎?
 
另外,抽菸會影響到他人,但同性戀成家影響到你的人生嗎?人家關起門來悄悄性高潮,你身心靈受到創傷了嗎?人家好好的牽手逛街,擁抱彼此的生命,戕害到你了嗎?別自以為與他人的生命有多大交集,人家的感情和生活,跟我們一點干係都沒有。
 
反而基督信仰是目前世界史上製造最多戰亂的宗教,可世界並沒有因此認定基督宗教是一個「不懂得尊重、強勢侵略、控制他人、男權主義、製造階級與對立」的邪惡,因為每個問題還有其他不同層面的原因摻雜其中。
 
我想請曾神父先提出婚姻的本質和要素,再來探討同性戀符不符合「婚姻」的定義,應該是比較合理的。然而,就算同性戀不符合其定義,「婚姻」也本是舊社會的一種人際模式,「合法化」不一定就非得要是舊制,它也可以是新型態。人民有義務配合國家穩定社會,但不代表我們就是國家的機器,而同性成家合法化,會讓更多人的生命得到認同,當人民情志不再被壓制的時候,社會秩序反而可以更穩定。
 
少子化有很多原因,我敢跟你保證,如果國家再不積極處理好青貧、社會階級對立(貧富、勞資、年齡)、婚姻制度爭議、社會福利、教育制度等問題,就算全世界都是「完美」的異性戀婚姻,只要能避孕,能墮胎,還是沒有人會想生小孩。台灣有多少年輕人想成家卻無望,有多少年輕人有理想卻只能空想,想買一間套房都難了,月光族的年輕情侶還結婚生小孩?所以,請不要拿少子化來搪塞,這只會顯得你更不食人間煙火而已。另外,也不要說「同性戀婚姻無法生育,無法像兩性婚姻為社會提出貢獻,所以無法要求相等的權益」,因為在兩性婚姻的主流下,我們還是少子化了。
 
從來沒有任何研究或數據顯示「沒有一父一母的環境,會造成孩子沒有安全感及人格發育的障礙」。「婚姻制度最重要的目的是保障國家的未來─孩子」,可是你不知道,惡劣、失敗、可怕、糟糕的婚姻,是造成孩子心靈受創、人際關係失調、觀念偏差、成就受到框限的最要原因。婚姻制度和孩子的教養,兩者間有其相關性,但絕對不是一碼子事。
 
與其說「聯合國大多數國家肯定一夫一妻的婚姻價值」,不如說「大多數國家本就是一夫一妻,所以無法否定」這很多其中的原委,曾神父您有研究或深思過嗎?很多事情不是只有一種可能和單方面的原因!
 
婚姻不是基本人權?那請告訴大家「婚姻家庭權」是什麼?因為有所規範和限制,就把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,為不同目的故作否定,那我可不可以說:「人其實沒有自由權,因為國家可以依法在特定狀況下監控人民,並施行戒嚴。」「財產權不是基本人權,因為國家有不同的規範和限制,還要繳法定稅收。」
 
「從來沒有人認為需要用法律來保障友誼關係,也從來沒有人會認為沒保障就等同貶低友誼的可貴」重點是,愛情從來就不等同於友情。「『只要相愛就能結婚』這說法是不成立的,很容易讓婚姻被反覆無常的情緒主導」基本上,相愛是結婚意願的基礎,事實上是成立的,只是這樣的觀念不夠全面,但不能因此否定相愛是結婚的基石。
 
最後,任何團體的每個人都是各有動機,但在某方面有所共識,所以結合在一起,「反歧視」有之,「爭平等」有之,「性解放」亦有之,曾神父從沒身在其中,何以知道誰以何為名?又以何為實?我只覺得「別人結婚,干卿底事?」他們究竟危害社會什麼了?困擾誰的人生了?
 
綜觀人類歷史,同性戀帶給世界的問題,遠小於男權主義、基督信仰、民俗傳統和國族主義,我們應該謙和地找到各個立場的平衡點,而不是一直用自己死板的標準、奇特的名義和定義去框限別人的世界。台灣天主教更讓我反感的是,你們不但誤植,還曲解了教宗方濟各的說法,還聲稱「這也是全世界天主教的看法」,請問你們的根據何來?教廷授權你們這麼說了嗎?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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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王澈|細品耕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